危疾計劃: 危疾加護保II(保誠)*已下架*

今時今日,患有危疾例如癌症已經非常普遍。危疾患者(特別是癌症)或需要接受長期及持續的治療,而相關開支可能會為您和家人帶來沉重的財務負擔。我們為此推出危疾加護保II,您只需於有限供款年期內繳付保費,計劃就會提供持續保障。即使曾就嚴重疾病作出索償,其後仍可就癌症、心髒病發作及中風得到額外保障。計劃亦致力在您對抗癌症的路上,無間斷為您提供每年一筆財務保障,以支持您戰勝頑疾。

計劃特點:
 
保障涵蓋117種病況
我們為117種病況提供保障,包括56種嚴重病況及61種早期嚴重病況,令您倍添安心,而常見的病況如癌症、心髒病發作或中風等亦列入受保障範圍內。
 
索償嚴重疾病保障後仍可就癌症、心髒病發作及中風享有320%額外保障
當支付嚴重疾病保障後,假如受保人不幸確診患上癌症、心髒病發作或中風,計劃將繼續就上述病況提供保障。您可在受保人86歲(下次生日年齡)前就癌症索償最多2次,以及就心髒病發作或中風索償合共最多2次,而我們​​將每次支付當時保額的80%作為嚴重疾病延伸保障,上限為危疾加護保II當時保額的320%。
 
鞏固癌症保障 更添安心
假如受保人的癌症不幸在3年癌症等候期期間復發,甚至一直持續,那該如何是好?我們於上一次就嚴重疾病保障或嚴重疾病延伸保障索償癌症的診斷日期起計1年,便會提供癌症治療額外保障,以支持受保人繼續對抗頑疾。
 
就早期嚴重病況提供保障
包括癌前病變我們將根據確診患上早期嚴重病況支付危疾加護保II當時保額的某個百分比作為賠償。您可就計劃的早期嚴重疾病保障獲最多3次賠償。
 
首10年可獲50%額外嚴重疾病保障或身故賠償
我們特設額外危疾加護保II,提供危疾加護保II當時保額的50%之額外保障。
 
配偶同行額外保障
假如您與配偶一同成功投保本計劃,此配偶同行額外保障將於首10年內就受保人身故提供一次性的額外保障,金額為危疾加護保II當時保額的50%。
 
親子保費豁免保障 助您繼續守護子女
計劃設有親子保費豁免保障,如您不幸身故而無法陪伴子女(子女作為受保人而於計劃生效時,其年齡介乎1至18歲[下次生日年齡])成長,計劃都會繼續為他們提供保障。
(圖文來自<<英國保誠>>官方網站)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保險公司有最後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