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疾计划: 危疾加护保II(保诚)

今时今日,患有危疾例如癌症已经非常普遍。危疾患者(特别是癌症)或需要接受长期及持续的治疗,而相关开支可能会为您和家人带来沉重的财务负担。我们为此推出危疾加护保II,您只需于有限供款年期内缴付保费,计划就会提供持续保障。即使曾就严重疾病作出索偿,其后仍可就癌症、心脏病发作及中风得到额外保障。计划亦致力在您对抗癌症的路上,无间断为您提供每年一笔财务保障,以支持您战胜顽疾。

 

计划特点:
 
保障涵盖117种病况
我们为117种病况提供保障,包括56种严重病况及61种早期严重病况,令您倍添安心,而常见的病况如癌症、心脏病发作或中风等亦列入受保障范围内。
 
索偿严重疾病保障后仍可就癌症、心脏病发作及中风享有320%额外保障
当支付严重疾病保障后,假如受保人不幸确诊患上癌症、心脏病发作或中风,计划将继续就上述病况提供保障。您可在受保人86岁(下次生日年龄)前就癌症索偿最多2次,以及就心脏病发作或中风索偿合共最多2次,而我们​​将每次支付当时保额的80%作为严重疾病延伸保障,上限为危疾加护保II当时保额的320%。
 
巩固癌症保障 更添安心
假如受保人的癌症不幸在3年癌症等候期期间复发,甚至一直持续,那该如何是好?我们于上一次就严重疾病保障或严重疾病延伸保障索偿癌症的诊断日期起计1年,便会提供癌症治疗额外保障,以支持受保人继续对抗顽疾。
 
就早期严重病况提供保障
包括癌前病变我们将根据确诊患上早期严重病况支付危疾加护保II当时保额的某个百分比作为赔偿。您可就计划的早期严重疾病保障获最多3次赔偿。
 
首10年可获50%额外严重疾病保障或身故赔偿
我们特设额外危疾加护保II,提供危疾加护保II当时保额的50%之额外保障。
 
配偶同行额外保障
假如您与配偶一同成功投保本计划,此配偶同行额外保障将于首10年内就受保人身故提供一次性的额外保障,金额为危疾加护保II当时保额的50%。
 
亲子保费豁免保障 助您继续守护子女
计划设有亲子保费豁免保障,如您不幸身故而无法陪伴子女(子女作为受保人而于计划生效时,其年龄介乎1至18岁[下次生日年龄])成长,计划都会继续为他们提供保障。
(图文来自<<英国保诚>>官方网站)
以上资料只供参考,保险公司有最后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