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託

 

家族後人對於財產分配的糾紛屢見不鮮,中港兩地多宗名人家族訴訟中,家族信託基金高度發揮防火牆作用,令信託成立人的意願得以被尊重和切實執行,避免曠日持久的爭產糾紛消耗整體家族資產,彰顯出家族信託作為財富傳承機制的優越性。

家族信託是針對高資產淨值人士提供的有效財富分配服務,信託成立人授權信託機構代為管理資產,信託一經成立,即具備獨立性,無論離婚析產、破產或信託成立人身故均不會影響信託的運作。

比傳統的遺囑安排,信託更能擔當家族資產守護者的角色,不少企業家選擇把名下持有的企業注入家族信託,讓配偶與家族後人以受益人的身份獲取信託股權收益,安排不涉及企業的股權變動,可杜絶家族成員不和等原因導致控股權動搖、企業股權變賣或分割的風險,讓家族資產永續傳承。

香港作爲國際金融中心,具備完善的法例與制度,同時亦與中國大陸緊密相連,成為中港兩地不少家族信託基金的理想設立地點。事實上,不少香港富豪已於多年前成立並透過各自的家族信托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結合專業法律顧問團、會計、稅務與投資專家,潤初財富提供全面的信託基金管理服務,以高水平的專業知識與操守和與時俱進的管理方法,在行政、投資和分配信託資產範疇上,完滿體現信託成立人的意願。

     家族信託的好處:

 家族信託基金遺囑
避免爭產

除信託成立人外,不可被推翻。

遺囑立託人在遺囑設立時的意識是否清醒,遺囑的先後成立、真假等問題,均可引致遺囑有效性的法律挑戰,掀起爭產糾紛。
規管用途

信託財產的受益人是通過享有信託收益權獲得利益,他們無權處置信託資產(如出售、轉名、送贈或加名) 。
透過信託可為智障子女、離婚個案中的未成年子女、老邁雙親等提供持續的生活保障。

承繼人以一筆過的形式全盤接收遺產,如果缺乏投資理財的知識,有機會揮霍一空。
規避破產

信託資產被視為獨立資產,信託成立人的債權人在任何情況下(包括信託成立人宣佈破產)無權追索。(註:信託須已成立3年以上才有效)

遺囑立託人的財產須在償還債務和稅款後,才可分發予承繼人。
靈活運作

不論信託成立人是否在世,基金一經成立,可即時運作,而且可在不改動文件的情況下,隨時加大或注入資產。

待立託人過世後,經繳付遺產稅和取得承辦書後,才可承繼遺產。
資產增值

由專業的信託公司(受託人)按條款進行穏健投資。

承繼人取得遺產後,自行安排用途,如處理不當,有機會把財產一夜散盡。
資產保密

如股東於公司上市前轉移個人資產至信託,可避免向外披露。

內容按立託人意願保密。
稅務效益

資產無須繳付遺產稅。

須按當地法規繳付遺產稅,中國正朝向現代財稅制度發展,當中或包含贈與稅和遺產稅。

   專業服務

          我們以專業服務為客戶執行家族信託的契約、管理與行政工作,包括:

   1) 安排律師團隊專項訂定及審視信託基金的契約。

   2) 根據契約內容,監察及執行信託基金。

   3) 安排財富策劃師管理資產結構及規劃投資組合。

   4) 提供綜合投資審計報告,滙報基金/投資組合的表現。

   5) 監察信託基金在各個範疇的表現與所負責團隊的執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