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疾計劃:加裕智倍保(友邦) (將於2019年3月停售)

危疾往往來得全無先兆,打斷您的全盤大計,不但為您帶來沉重的開支,更有機會為摯愛家人增添額外負擔,為他們的未來徒添變數。

〈加裕智倍保〉計劃簡介

AIA因此特別設計全新「加裕智倍保」,憑多達115種疾病的保障,配合癌症多重賠償與先天性兒童疾病保障,全方位守護您與摯愛家人。計劃更特別加入市場首創的家庭成員保障,讓您成為家庭的最堅強後盾,在摯愛家人的前路之上,不論晴雨,始終相隨。

計劃特點

危疾保障.人壽.儲蓄

「加裕智倍保」是一份分紅保險計劃,結合終身人壽及危疾保障,全面涵蓋58種危疾(包括57種嚴重疾病及1種非嚴重疾病)、44種早期危疾及13種嚴重兒童疾病,全面關顧您的健康需要,更提供財富累積機會,在人生各個階段為您沿途提供支持。

 

世事難料 應未雨綢繆

若受保人(即保單內受保障的人士)不幸身故,我們將支付身故賠償予您指定的保單受益人。身故賠償將包括:

i. 現時保額;
ii. 每年派發的非保證現金(如有),稱為「週年紅利」,及任何其於保單內累積的利息,惟須在保單已生效3年或以後,方可獲發此筆週年紅利及任何其於保單內累積的利息;及
iii. 一筆過支付的非保證現金(如有),即「終期分紅」,須在保單已生效5年或以後,方可獲發此筆終期分紅。

現時保額是指我們從原有保額中扣除任何因嚴重疾病、非嚴重疾病、早期危疾及/或嚴重兒童疾病而已預支的保額。原有保額是指您所投保的保障金額。

若受保人確診患上受保的嚴重疾病、非嚴重疾病、早期危疾 及/或嚴重兒童疾病,我們將向您賠償:

i. 所患上受保疾病的賠償額(詳見保障疾病賠償一覽表);及
ii. 相應的非保證終期分紅(如有),須在保單已生效5年或以後,方可獲發此筆終期分紅。

除癌症多重賠償和原位癌及早期惡性腫瘤延續賠償外,保單下已作出的賠償總額合共不可超過原有保額的100%(不包括任何終期分紅)。此外,基本保單的現時保額將會因扣除已支付的預支賠償而減少,而保費、保證現金價值、任何將來的周年紅利及任何終期分紅亦會根據現時保額相應減少。當因受保疾病而作出的預支賠償合共超過原有保額之 100%,週年紅利及終期分紅將不會再派發及公佈。

在派發賠償前,我們都會先扣除所有未償還之保單欠款。

 

首10年升級保障

在首10個保單年度,我們會提供升級保障,即適用於58種危疾(包括57種嚴重疾病及1種非嚴重疾病)或身故保障的一筆過額外賠償。此升級保障不會受任何早期危疾及嚴重兒童疾病的預支賠償影響。

 

根據保單審批時的核保決定,我們可為您提供升級保障的轉換權。您可選擇在升級保障生效期的最後1個保單年度或緊隨著受保人64歲生日後之保障週年日起(以較先者為準),把升級保障的結餘轉換為終身壽險或危疾保障終身壽險計劃(須額外繳付保費),而毋須再次提供健康申報。一經轉換後,升級保障將被退保,而新保單將於退保日起生效。

 

癌症多重賠償 充分照顧癌症病人所需

「加裕智倍保」特設AIA首創的癌症多重賠償,當受保人就保障疾病索償已達至原有保額的100%,我們會為癌症持續、擴散、復發或新確診癌症提供多達兩次的額外癌症賠償,每次賠償為高達原有保額的80%。連同癌症多重賠償和原位癌及早期惡性腫瘤延續賠償(見下頁)計算在內,保單賠償總額可達原有保額的260%,為受保人的康復路途 提供長期財政支援。

當您就保障疾病索償(包括癌症及非癌症保障疾病)已達至原有保額的100%,便毋須再次繳付保費。若受保人其後確診癌症,只須於確診日起計生存超過15日及合符相關等 候期,便可額外獲得高達原有保額80%的癌症多重賠償。如首次索償為癌症,癌症多重賠償會於癌症確診後3年生效,為不論是癌症持續、擴散、復發或新確診癌症提供保障。如首次索償為癌症以外的嚴重疾病,等候期則為1年。如最近一次索償為早期危疾、嚴重兒童疾病或非嚴重疾病,則不設等候期。

若受保人於確診該獲得癌症多重賠償的癌症後3年,原有癌症依然持續、患上相關或另一癌症,並於確診日起計生存超過15日,我們會再次支付高達原有保額80%的癌症多重賠償,為抗癌路上提供經濟支持,讓受保人安心繼續接受治療。

癌症多重賠償的保障期至受保人85歲。若受保人曾就前列腺癌作出索償,並於年屆70歲後持續患有相同癌症,受保人必須於上一次及再次確診前列腺癌期間已接受或正接受整個醫療所需及針對該癌症的手術、電療、化療、標靶療程或以上之組合(不包括激素治療),方可再次索償。

多一重保障 更見安心

此計劃特設原位癌及早期惡性腫瘤延續賠償,為早期危疾類別下的原位癌及早期惡性腫瘤提供額外保障。只要受保人就受保疾病的索償金額已達原有保額的100%,此保障將 實時生效至受保人85歲,為受保人提供多一重保障。

在此保障下,如受保人確診患上原位癌及/或早期惡性腫瘤,並於確診日起計生存超過15日,即可從首次癌症多重賠償中預支原有保額20%。如該疾病在首次癌症多重賠償之 後才確診,上述預支保額則將從第二次癌症多重保障的賠償中扣除。此保障不設等候期。

在保障有效期內,於此保障及早期危疾保障下,早期惡性腫瘤合共可獲1次預支賠償;而原位癌在不同受保器官群組則最多合共可獲2次賠償,每項疾病個人最高賠償限額為400,000港元/50,000美元。

 

市埸首創

加添關愛 守望家人

「加裕智倍保」首創家庭成員保障,是市場上首個將保障範圍延伸至家人的計劃,而毋須申報健康狀況。若受保兒童的父母或受保成人的配偶不幸於75歲前身故,我們將會啟動父母身故豁免繳付保費保障或配偶身故豁免繳付保費保障(見下文),豁免保單將來的保費,減輕家人負擔,而受保人享有的保障將會維持不變。

家庭成員保障為基本保單的一部分,只要受保兒童的父母或受保成人的配偶在投保時為50歲或以下,即可在保單生效2年後,享有此保障。

 

先天性疾病兒童保障

越年輕投保危疾計劃,保費越相宜而保障年期更長,因此不少父母都會為年幼子女投保。然而,保單一般不會為先天性疾病提供保障,而此類疾病往往能潛伏多年並在較年長時病發,演變成危疾。為了填補此保障缺口,我們首創為子女投保時病徵未獲發現的先天性疾病所引致的受保疾病提供保障,即使突然病發亦能確保您的財務計劃不受影響,為您及家人倍添安心。

 

保障無間斷

一旦受保疾病賠償達至原有保額之100%,您將毋須再繳付基本保單的保費,只需繼續繳交附加契約(如有)的保費,該附加契約將會繼續生效,為您繼續提供保障。

 

財富累積 終身受惠

「加裕智倍保」向您提供保證現金價值及非保證週年紅利。該紅利(如有)將會在基本保單生效3年後於每個保單年度終結時派發,讓您在獲享全面保障之餘,同時可享額外的流動資金。您可選擇以現金形式收取周年紅利或以該金額扣除任何到期保費。否則,週年紅利會累積於保單內,賺取潛在利息收益。

此外,當基本保單生效滿5年或以後,「加裕智倍保」會最少每年公佈一次非保證終期分紅(如有),助您累積財富。您可於以下情況獲發終期分紅:

i. 當您退保時;
ii. 受保人不幸身故;或
iii. 當您獲支付嚴重疾病、非嚴重疾病、早期危疾及/或嚴 重兒童疾病的賠償時(終期分紅將根據賠償比例而計算)。

終期分紅為另外的非累積、非保證的分紅,金額將於每次公佈時更新。而新公佈的終期分紅會受不同因素影響,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回報及市場波動,可能比上一次公佈時的金額增加或減少。

終期分紅並非保證,派發金額由我們根據實際經驗而釐定。終期分紅的金額可能會按上述情況的性質而改變,而退保時所派發的終期分紅金額,可能會較其他情況下的金額為少。

請注意,當保單下已作出的預支賠償合共達至原有保額後,本計劃將不會再提供任何週年紅利及終期分紅。

 

3種保費繳付期 理財添靈活

「加裕智倍保」提供3種保費繳付期選擇,為受保人提供終身壽險及終身危疾保障。

保費在所選擇的保費繳付期內按照受保人投保時的年齡而釐定,並不會按年齡增加而遞增,讓您理財更有預算。此基本保單之保費並非保證不變,我們保留不時檢討及調整保費之權利(詳情請參閱重要數據內之「保費調整」)。

 

不同貨幣選擇 切合所需

您可根據個人需要,選擇以美元或港元作為保單貨幣。對於在澳門繕發的保單,您更可選擇以澳門幣作為保單貨幣。

重要數據

此產品簡介只供參考,並非及不構成保險契約的一部份,是為提供本產品主要特點概覽而設。本計劃的精確條款及條件列載於保險契約。有關此計劃條款的定義、契約條款及條件之完整敘述,請參閱保單契約。此產品簡介應與包括本產品附加數據及重要考慮因素的說明文件(如有)及有關的市場推廣資料一併閱覽。此外, 請詳閱相關的產品數據,並在需要時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此產品簡介只於香港/澳門派發。

紅利理念

此計劃是專為長期持有人士而設,屬於分紅保險計劃。您所繳付的保費將按我們的投資策略投資於一籃子不同資產,而保單保障或開支的費用將適當地由保費或資產中扣除。您的保單可分享相關產品組別中的盈餘(如有),而相關產品組別是由我們釐定。我們致力確保保單持有人和股東之間,能得到合理的分配;同時,我們也會致力確保不同組別之保單持有人之間的分配是公平的。

未來的投資表現無法預測。為了緩和回報波幅,我們會把所得的利潤及虧損,透過保單較長的年期攤分而達至更穩定的周年紅利及終期分紅派發。穩定的周年紅利及終期分紅派發可令您的財務策劃更見安心。

我們將最少每年檢視及釐定將會派發予保單持有人的周年紅利及終期分紅一次。實際公佈的周年紅利及終期分紅可能和現有產品信息(例如保單銷售說明文件)內所示有所不同。如實際派發的周年紅利及終期分紅與說明有所不同,或預測週年紅利及終期分紅表現有所修訂,將於保單週年通知書上列明。

公司已成立一個委員會,在釐定週年紅利及終期分紅派發之金額時向公司董事會提供獨立意見。該委員會由友邦保險集團總部及香港分公司的不同監控職能或部門的成員所組成,包括行政總裁 辦公室、法律部、企業監理部、財務部及風險管理部等。該委員會的每位成員都將以小心謹慎,勤勉盡責的態度及適當的技能去履行其作為委員會成員的職責。委員會將善用每位成員的知識、經驗和觀點,協助董事會履行其負責的獨立決定和潛在利益衝突管理,以確保保單持有人和股東之間,及不同組別之保單持有人之間的待遇是公平的。實際週年紅利及終期分紅派發之金額會先由委任精算師建議,然後經此委員會審議決定,最後由公司董事會(包括一個或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批准。

我們會考慮每個因素的過往經驗和未來展望,以釐定保單的周年紅利及終期分紅。而考慮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投資回報:包括本產品相關資產所賺取的利息、股息及市場價格變動。投資回報會因應產品的資產分配、利息回報(利息收入及息率前景)以及各類市場風險包括信貸息差及違約風險、股票價浮動上落、物業價格及保單貨幣與相關資產之外匯貨幣波動而受影響。

理賠:包括產品所提供的身故賠償以及其他保障利益的成本。

退保:包括全數退保及部分退保,或保單失效,以及其對本產品相關資產的影響。

支出費用:包括與保單直接有關的費用(例如:佣金、核保費、繕發及保費繳交費用)以及分配至產品組別的間接開支(例如:一般行政費)。

更多相關詳情,請瀏覽本公司網頁:http://www.aia.com.hk/zh-hk/dividend-philosophy.html

如欲參考過往實現率,請瀏覽本公司網頁:http://www.aia.com.hk/zh-hk/fulfillment-ratio.html

投資理念、政策及策略

我們的投資理念是為了提供穩定回報,此理念與產品的投資目標及AIA的業務與財務目標一致。我們的投資政策是為了達至長遠投資目標,並減少投資回報波幅。我們亦致力控制並分散風險,維持適當的資產流動性,並按負債狀況管理資產。我們現時就此產品的長期投資策略是按以下分配,投資在下列資產:

上述債券及固定收入工具主要包括國家債券及企業債券,並大多數投資於美國及亞太區市場(日本除外)。股票類別資產可包括上市股票、互惠基金、商業/住宅物業的直接/間接投資,並主要投資於亞洲市場。視乎投資政策,我們或會利用衍生工具管理投資風險,以及實行資產負債配對。

我們的貨幣策略是將貨幣錯配減至最低。對於債券或其他固定收入工具,我們現時的做法是在最大努力的基礎上購入與保單貨幣配對的債券(即是將美元資產用於支持美元負債,而港元資產則用於支持港元負債)。視乎市場的供應及機會,可能會投資於與保單貨幣配對以外的債券,並會利用貨幣掉期交易將貨幣風險減至最低。現時資產主要以美元貨幣進行投資。對於股票類資產,貨幣風險取決於相關投資的地理位置選擇,而該選擇將根據我們的投資理念,投資政策及要求而定。

我們會聯同其他長期保險產品(不包括投資相連壽險計劃和退休金計劃)及此分紅產品的投資回報一併釐定實質投資,回報隨後將按各分紅產品之目標資產組合分配。實際投資操作(如地域分佈、貨幣分佈)將視購入資產時的市場時機而定,因而將可能與目標資產組合有所不同。

投資策略可能根據市況及經濟前景而變動。如投資策略有所重大變更,我們會知會保單持有人相關變更、變更原因及對保單的影響。

主要產品風險

1. 您應按所選的保費繳付時間表準時繳交保費。若您在保費繳付期完結前停止繳交保費,您可選擇任何一項既有現金價值選擇以為保單退保或將保單轉換成只提供人壽保障的非分紅保險計劃。與原有計劃相比,此計劃的保障會較少或保障期會較短。

如您並無選擇任何既有現金價值選擇,保費將以貸款形式自動從保單中扣除。當貸款餘額多於基本計劃的保證現金價值加上累積週年紅利及其利息(如有)的總和時,保單將會終止同時您也會失去保障。保單的退保價值將用於償還貸款結餘,任何剩餘金額將退回給您。

2. 此計劃的儲蓄部分涉及風險,可能會招致虧損。如於早年退保,您所收取的金額可能大幅少於已繳的保費。

3. 如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我們將會終止您的保單,而您/受 保人將失去保障:

‧ 受保人身故;

‧ 於保費到期日後31日內仍未繳交保費,且保單沒有任何剩餘現金價值;

‧ 基本保單轉換成非分紅保險計劃,而當中的保障年期完結時;或

‧ 未償還的欠款多於您保單的保證現金價值。若保費以貸款形式自動從保單中扣除,未償還的欠款多於您保單的 保證現金價值加上累積週年紅利及其利息(如有)的總和。

4. 如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發生,升級保障將會終止:

‧ 當升級保障下所作出之總賠償額達到升級保障額(如保單投保時受保人為30歲或以下,即原有保額之50%;如保單投保時受保人為31歲或以上,即原有保額之35%);

‧ 當第10個保單年度結束;或

‧ 當基本計劃終止或轉換至非分紅保險計劃。

5. 如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發生,癌症多重賠償將會終止:

‧ 當基本保單(不包括升級保障)下所作出之總賠償額已達到原有保額的260%;

‧ 受保人85歲生日之後的首個保單週年日;或

‧ 當基本計劃終止或轉換至非分紅保險計劃。

6. 如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發生,原位癌及早期惡性腫瘤延續賠償將會終止:

‧ 當相關疾病所作出之賠償已達到基本計劃的最高賠償額,即原位癌已獲兩次賠償,早期惡性腫瘤已獲一次賠償;

‧ 當基本保單(不包括升級保障)下所作出之總賠償額已達到原有保額的260%;

‧ 受保人85歲生日之後的首個保單週年日;或

‧ 當基本計劃終止或轉換至非分紅保險計劃。

7. 如以下情況發生,父母身故豁免繳付保費保障將會終止:

‧ 受保人25歲生日之後的首個保單週年日;

‧ 保單持有人75歲生日之後的首個保單週年日(就保單持有人而言);或

‧ 第二保單持有人75歲生日之後的首個保單週年日(就第二保單持有人而言)。

8. 配偶身故豁免繳付保費保障將於受保人配偶75歲生日之後的首個保單週年日終止。

9. 我們為計劃承保,您須承受我們的信貸風險。如果我們無法按保單的承諾履行財務責任,您可能損失已繳保費及利益。

10. 若保險計劃的貨幣並非本地貨幣,您須承受匯率風險。匯率會不時波動,您可能因匯率之波動而損失部分的利益價值,而往後繳交的保費(如有)亦可能會比繳交的首次保費金額為高。您應留意匯率風險並決定是否承擔該風險。

11. 由於通脹可能會導致未來生活費用增加,您現有的預期保障可能無法滿足您未來的需求。如實際的通脹率高於預期,即使我們履行所有的合約責任,閣下收到的金額(以實際基礎計算)可能會較預期少。

主要不保事項

除了身故賠償外,就此保單,我們不會保障下列任何一項或由下列任何一項引致的任何事故:

‧ 投保前或保單繕發後90日內首次出現徵狀或病徵的疾病或因此而引致的手術;

‧ 任何因艾滋病(AIDS)或人體免疫力缺乏病毒(HIV)感染導致受保人罹患的暴發性病毒性肝炎或癌病;及
‧ 自致之傷害。

上述只供參考,有關全部及詳細不保事項,請參閱此計劃之保單契約。

保費調整

為了持續向您提供保障,我們會於保費繳付期內不時復核您計劃下的保費。如有需要,我們會作出相應調整。我們在復核時會考慮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 此計劃下所有保單的理賠成本及未來的預期理賠支出(反映 死亡/受保疾病/受保手術的發生率之改變所帶來的影響)

‧ 過往投資回報及產品相關資產的未來展望

‧ 退保以及保單失效

‧ 與保單直接有關的費用及分配至此產品的間接開支

產品限制

若受保人曾就前列腺癌作出索償,並於年屆70歲後持續患有相同癌症,受保人必須於上一次及再次確診前列腺癌期間已接受或正接受整個醫療所需及針對癌症的手術、電療、化療、標靶療程或以上之組合(不包括激素治療),方可再次索償。

「醫療所需」是指醫療服務、診斷及/或治療:

‧ 與專業醫療慣例一致;

‧ 均為必須;及

‧ 不可以在較低醫療護理水平的情況下進行。

實驗性、普查及屬預防性質的服務或物品並不視作「醫療所需」。

自殺

若受保人於保單生效起計一年內自殺身亡,我們就此保單的賠償責任只限退還扣除所有未償還的欠款額後的已付保費(不包括利息)。

不得提出異議

除欺詐或欠交保費外,在受保人生存期間如此保單由保單生效日期起持續生效超過兩年後,我們不會就保單的有效性提出異議。此條文並不適用於任何提供意外、住院或殘廢保障的附加契約。

取消投保權益

您有權以書面通知我們取消保單並取回已繳保費及保費徵費。有關書面通知必須由您簽署,並確保由交付新保單或發出可領取保單通知書給您或您的代表後起計21日內(以較先者為準),呈交至香港北角電氣道183號友邦廣場12樓之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或澳門商業大馬路251A – 301號友邦廣場19樓1903室之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

(圖文來自友邦香港官方網站)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保險公司持有最後的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