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疾计划:爱护有加危疾保障(安盛保险)

安盛保险的爱护有加危疾保障(「爱护有加」)/爱护有加危疾保障(升级版)(「爱护有加(升级版)」)让您以轻松的预算来填补您现时危疾保障的缺口(例如单次危疾保障的计划会因一次严重疾病赔偿而终止,令您失去往后的重要保障)。如您在保单期满时未曾提出任何索偿,即可取回100%已缴保费总额。

计划特点:
 
62种严重疾病提供首次索偿保障
「爱护有加」/「爱护有加(升级版)」就62种严重疾病提供首次索偿保障,直至被保人85岁。如被保人确诊患上任何一种受保的严重疾病,除了于其现有的危疾保障计划可能获得的任何严重疾病保险赔偿外,亦可获得「爱护有加」/「爱护有加(升级版)」所支付的退还保费保险赔偿,而该赔偿金额相等于100%已缴保费总额。当退还保费保险赔偿应予支付,我们将会由下个保费到期日开始,豁免所有日后保费,让您可以专注康复,毋须为保费操心。
 
您的最强后盾 无惧癌症来袭
当就任何严重疾病应予支付退还保费保险赔偿后,「爱护有加」/「爱护有加(升级版)」会继续为被保人提供以下癌症保障,直至被保人85岁。
 
严重疾病多重保险赔偿(癌症)
如被保人不幸确诊患上癌症,我们会就每次的合资格癌症索偿向您支付「爱护有加」/「爱护有加(升级版)」保单的100%保额。于严重疾病多重保险赔偿下,您最多可就癌症提出2次合资格索偿。
 
持续癌症保险赔偿选项享短至1.5年的等候期
此外,除了严重疾病多重保险赔偿,您亦可选择收取持续癌症保险赔偿,透过长期的每月经济支援,以减轻您在康复期间的生活负担。当我们已就癌症(「上一次癌症」)支付退还保费保险赔偿(或严重疾病多重保险赔偿) ,而被保人其后再被诊断出患有癌症(不论为任何癌症的全新癌症、复发、扩散或持续癌症)(「下一次癌症」),每月赔偿相等于保额的5%,持续长达4年。
 
就心脏病发作及中风分别提供各 1 次额外赔偿(只适用于「爱护有加(升级版)」)
在「爱护有加(升级版)」的严重疾病多重保险赔偿³下,您可就心脏病发作及中风这两种常见的严重疾病,分别提出各1 次额外索偿,加强保障直至被保人85岁,而严重疾病多重保险赔偿下的每次赔偿均相等于保额的100%。
 
无索偿保险赔偿
截至保单期满日,如果没有任何已付或应予支付的赔偿,我们将会向保单持有人支付无索偿保险赔偿,金额相等于已缴付保费总额的100%,以奖励被保人努力保持健康。
 
图文来自<<安盛保险>>官方网站)
以上资料只供参考,保险公司有最后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