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疾计划: 危疾全护保障计划(中国海外人寿)

身体健康是我们对自己和家人的祝愿。为助您将祝愿转化为适切的保障,「危疾全护保障计划」(「本计划」)结合危疾、人寿保障及储蓄于一份分红保险计划内,即使危疾来袭,也可以守护您和家人。本计划涵盖多达176种受保病症,并就癌症、急性心肌梗塞及中风三大严重病症提供多重保障,为您的健康持续护航。本计划亦设有家庭共享保障,只要符合指定条件,各家庭成员的多重严重病症保障之赔偿额便可以互通使用,于有需要时,为您和家人提供财务支援。

计划特点:
 
涵盖多达176种病症,守护您的健康
「危疾全护保障计划」涵盖88种特别疾病,包括早期疾病及儿童疾病,以及88种严重病症,包括常见的癌症、中风和心脏相关疾病等,从多方面守护您的健康。
 
特别疾病保障
如本计划内受保障的人士,即受保人不幸确诊任何一种受保特别疾病,可获预支原保额20%作为「特别疾病保障」。每种特别疾病最多可获此赔偿1次,当中原位癌最多可获此赔偿2次,「特别疾病保障」之总赔偿额最高可达原保额100%或550,000港元/68,750美元(以较低者为准)。
 
我们将按本计划已赔付的「特别疾病保障」之总赔偿额来调低「危疾全护保障计划」之保额,并根据下调后的保额,相应调低您的保费、保证现金价值、期满利益及退保价值。
 
严重病症保障
如受保人不幸确诊任何一种受保严重病症,我们将支付「严重病症保障」,金额相等于原​​保额100%及终期红利4的面值(如有)之总和。同时,我们会豁免您「危疾全护保障计划」未到期的保费,以减轻您的财务压力。
 
于我们赔付此保障后,本计划会继续提供「多重严重病症保障」及「家庭共享保障」(如适用)及「关怀子女延伸保障」(如适用);而本计划的保额、保费、保证现金价值及终期红利(如有)将归零。
 
若受保人不幸身故,而未曾就「严重病症保障」索偿,我们则会支付「身故赔偿」,金额相等于原​​保额100%及终期红利的面值(如有)之总和,而本计划亦会随之终止。有关受保特别疾病及受保严重病症之详情,请参阅「受保病症一览表」。
 
首10年升级保障,加倍守护
本计划于首10个保单年度提供升级保障,若受保人于上述期间确诊任何受保严重病症或身故,我们会根据其投保时的年龄支付高达原保额52%的额外赔偿,加倍守护您和您的家人。
图文来自<<中国海外人寿保险>>官方网站)
以上资料只供参考,保险公司有最后决定权。